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讲清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和胎儿利益保护,三档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线、不同行为能力人实施行为的效力,以及住所的认定。
本节导读
自然人是民事法律关系里最基本的主体。这一节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人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一个人能不能自己独立去订合同、做交易(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总则里数字最集中、最容易出选择题的一节:八周岁、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三个年龄界线要背熟;还要会判断某个人属于哪一档,以及他实施的行为是有效、无效还是效力待定。简答题也常问「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学完这一节,你应该能准确背出三档的条件,并能按人头套用规则。
本节规则按现行《民法典》编写,以当年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为准。
民事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年龄、性别、职业、财产多少而不同,也不能放弃或转让。
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怎么认定?依次看三层证据:先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上述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胎儿的利益保护
胎儿还没有出生,按理说没有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当作从来没有享有过。
比如父亲在妻子怀孕期间去世,留下一笔遗产,分割遗产时就要为腹中的胎儿保留一份;孩子顺利出生,这一份就归他,如果生下来就是死体,这一份就按没有胎儿的情况分配。
民事行为能力
三档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按年龄和精神状态分为三档:
| 类型 | 条件 | 怎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 | 独立实施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可独立实施;其他行为须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三个年龄数字可以这样串起来记:「八岁分界,十六看收入,十八算成年」。再提醒一遍计数规则:「八周岁以上」包括八周岁,「不满八周岁」不包括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就是未成年人。
不同行为能力人所实施行为的效力
三档人实施的行为,效力规则不一样,见下表:
| 实施人 | 实施的行为 | 效力 |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自己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无效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纯获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 有效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 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在追认前效力待定 |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有效要件具备时) | 有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范围的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成年人行为能力的认定
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被认定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要点是: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不是自己或家人说了算,必须由人民法院依申请认定。
住所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住所在法律上主要用来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辖和宣告失踪等事项。
易错提醒
-
❌ 认为十六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还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才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 认为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或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有效,其他行为效力待定。 -
❌ 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范围的行为一出手就无效。
✅ 这类行为是效力待定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
❌ 认为「八周岁以上」不包括八周岁。
✅ 「以上」包括本数,刚满八周岁的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认为胎儿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利能力。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娩出时是死体的,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例题精讲
例题 1
甲,15 周岁,是在校学生,没有收入,由父母供养。关于甲的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甲已满八周岁,是未成年人,所以至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有 15 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又没有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 2
12 周岁的乙没有告诉父母,用自己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购买了一台价格昂贵的相机。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该买卖行为的效力状态是: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答案:C
解析: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高价相机不是纯获利益,也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在追认之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即效力待定。
例题 3
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始于成年,终于死亡
B.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C. 始于出生,终于丧失行为能力
D. 始于受孕,终于死亡
答案:B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涉及其利益保护的情形下才视为有权利能力,并不是自受孕起就当然具有。
本节小结
- 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一律平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胎儿视为有权利能力,娩出时为死体的自始不存在。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范围的行为效力待定,相对人可催告,三十日内未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 成年人的行为能力要由人民法院依申请认定;住所以户籍登记或有效身份登记的居所为准,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学完练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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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由 AI 辅助编写,配图由 AI 生成,仅供备考参考;考试要求以《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 年版)》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