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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第一章 民法总则第 6 节 / 共 32 节约 28 分钟免费

民事法律行为(一):概念、分类与意思表示

讲清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单方双方多方、有偿无偿、诺成实践等分类,意思表示的种类、沉默的效力与生效时间,以及行为的形式。

本节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本节导读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总则的核心。合同、遗嘱、授权、放弃权利,都是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节先把它的概念、分类和「意思表示」讲清楚,下一节再讲它什么时候有效、什么时候无效。

这部分在试卷里主要以选择题出现:判断某个行为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把行为归入某一类(单方还是双方,诺成还是实践),判断意思表示什么时候生效,沉默能不能算同意。简答题可能问「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学完这一节,你应该能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能给常见的行为分类,并记住意思表示的生效规则。

本节规则按现行《民法典》编写,以当年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为准。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它有三个特征:一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二是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三是按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发生当事人所希望的效果,不符合的,可能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下一节讲)。

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事实行为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但它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后果是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当事人想要什么就是什么。

比较项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否
法律后果由谁决定主要由当事人的意思决定由法律直接规定
对行为能力的要求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要求
例子订立合同、立遗嘱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常见的五种分法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很多,考试里常见的有五种,每一种都要会举例:

分类标准类型例子
意思表示的人数单方行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立遗嘱、放弃所有权、授予代理权、免除债务
意思表示的人数双方行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意思表示的人数多方行为: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三人以上订立的合伙合同
是否有对价有偿行为买卖、租赁
是否有对价无偿行为赠与、无偿保管
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诺成行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买卖合同
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实践行为:须交付标的物才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须特定形式要式行为 / 不要式行为结婚须登记;口头买卖
相互依存关系主行为 / 从行为借款合同是主行为,保证合同是从行为

另外,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决议行为成立。决议按多数决作出,不要求每个参与人都同意,所以不能套用多方行为「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说法,教材上常把它单列为决议行为。

补充一对概念:负担行为是产生债权债务的行为(如订立买卖合同),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行为(如交付货物、办理过户)。这一对概念对理解后面物权变动的区分规则很有用。

意思表示

概念与种类

意思表示是行为人把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表达于外部的行为,它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意思表示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明示是用语言、文字等直接表达;默示是通过行为推断出意思,比如乘客上了公交车并投币,就推断他愿意缔结运输合同。

沉默

沉默既不是明示也不是默示。《民法典》规定: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比如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试用买卖的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没有表示的,视为购买。这两种沉默都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效果。

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意思表示分为有相对人的和无相对人的,生效时间不同:

意思表示的类型生效时间
以对话方式作出(如当面、电话)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如信件)到达相对人时
以数据电文作出,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
以数据电文作出,相对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放弃所有权)表示完成时
以公告方式作出公告发布时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撤回与解释

意思表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到达以后就不能再撤回了。

意思表示的含义发生争议时需要解释。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来确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能完全拘泥于词句,而要探求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比如结婚要办理登记,订立遗嘱要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成立和生效是两回事:成立是行为在事实上存在了,生效是它在法律上产生约束力了,下一节要讲生效的条件。

易错提醒

  • ❌ 认为沉默就等于同意。
    ✅ 沉默一般不是意思表示,只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符合交易习惯时,才能视为意思表示。

  • ❌ 认为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等到书面送达才生效。
    ✅ 对话方式作出的,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非对话方式的才是到达时生效。

  • ❌ 把拾得遗失物当作民事法律行为。
    ✅ 它是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

  • ❌ 认为遗嘱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
    ✅ 遗嘱是单方行为,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

  • ❌ 认为撤回通知在意思表示生效后到达也有效。
    ✅ 撤回通知必须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否则不能撤回。

例题精讲

例题 1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订立买卖合同
B. 立遗嘱
C. 订立租赁合同
D. 三人订立合伙合同

答案:B

解析:单方行为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立遗嘱只要遗嘱人表示即可,属于单方行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是双方行为,三人订立的合伙合同是多方行为。

例题 2

甲在电话中向乙表示愿意以 5000 元出售一台相机,乙说「我想一想」就挂断了电话。甲的这一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A. 乙知道其内容时
B. 乙答复同意时
C. 甲挂断电话时
D. 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

答案:A

解析: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乙在电话里听到了报价,意思表示在乙知道内容时就生效了,不需要乙答复,也不需要书面形式。

例题 3

关于沉默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沉默一律视为同意
B.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C. 沉默一律视为拒绝
D. 沉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产生法律效果

答案:B

解析:沉默既不是明示也不是默示,原则上不产生意思表示的效果;只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交易习惯三种情形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A、C 说得太绝对,D 忽略了这三种例外。

本节小结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
  • 常见分类:单方、双方、多方行为;有偿、无偿行为;诺成、实践行为;要式、不要式行为;主行为、从行为。
  • 意思表示可明示或默示;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交易习惯时才可视为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生效:对话方式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非对话方式为到达相对人时,无相对人的为表示完成时,公告方式为公告发布时。
  • 撤回通知须在意思表示到达前或同时到达;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学完练一练

按本节考点从题库「专升本 · 民法」里抽题(每次 10 道以内),做完看解析、错题自动进错题本。

本节内容由 AI 辅助编写,配图由 AI 生成,仅供备考参考;考试要求以《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 年版)》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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