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杭州紫金港培训学校(紫金港专升本)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第三章 合同第 21 节 / 共 32 节约 35 分钟报名学员看全文

违约责任与定金

讲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违约形态,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的规则,定金的数额限制与罚则,不可抗力免责,以及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本节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定金罚则预期违约违约责任的免除

本节导读

当事人不按合同履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核心,也是论述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常客: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承担方式有哪些,违约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不可抗力能不能免责,都是反复考的问题。

这一节的数字和规则很多,请边读边画: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过高过低都可以请求调整,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免责。学完这一节,你应该能写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会计算定金,会判断违约金能不能调整。

本节规则按现行《民法典》编写,以当年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为准。

违约责任概述

概念与归责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只要有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论违约方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无偿委托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受托人、保管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的形态

形态含义
预期违约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能
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
不适当履行履行的数量、质量、地点、方式等不符合约定,也叫瑕疵履行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与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分两种情况。金钱债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履行不符合约定,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法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叫可预见性规则。

围绕赔偿损失,还有几条重要规则:

规则内容
减损规则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与有过错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双方违约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原因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另行处理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可以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整:

情形处理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定金

定金是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金钱。要点如下:

  1.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是实践合同;
  2.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3.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4.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本节后面还有约 1538 字:报名学员看全文

每门课前 10 节免费看全文;从第 11 节起,完整教程要报名后由顾问在后台为你的账号开通才能看。

题库账号可以直接登录,但第 11 节起的完整教程要报名后由后台开通才能看。

学完练一练

按本节考点从题库「专升本 · 民法」里抽题(每次 10 道以内),做完看解析、错题自动进错题本。第 11 节起的课后练习报名学员才能练。

本节内容由 AI 辅助编写,配图由 AI 生成,仅供备考参考;考试要求以《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 年版)》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

我要提问免费报名咨询